格利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格利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日,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尔”或“公司”)发行普通股10,500,000股,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4,150.94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0,00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
) |
( |
) | 投入进度( |
%
( |
=
( |
/
(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格利尔
63,431,300.00 22,752,428.73 35.87%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格利尔 19,507,100.00 4,459,968.00 22.8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 |
格利尔
19,245,750.94 | 19,250,915.12 | 100.03% | ||
合计 |
102,184,150.94 46,463,311.85 45.4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637494026 2,005,475.28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475478471097 893,215.73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龙支行
(已销户)
0.00
1106020229210465603 | |
合计 |
2,898,691.01注:未包含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4年8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格利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磊
崔鹏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