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能源”)于近日签订核岛风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48.02万元(含税)。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于近日签订核岛HVAC系统风机设备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84.72万元(含税)。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设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核岛HVAC系统风机设备供应合同
企业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郝坚注册资本:328,6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11-11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湾核电基地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服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租赁和商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热力、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对外工程承包。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45.9839%,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中广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核岛风机设备采购合同
本项目供货范围主要包括CX项目一期工程184台核岛通风系统风机和16台乏燃料贮存系统排热风机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设备、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以及制造、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和现场服务等。
(二)核岛HVAC系统风机设备供应合同:
提供用于建造华能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两台单机组容量为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LOT150Aa核岛HVAC系统风机的设计、设备、文件和服务以建造华能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个核电风机项目合同签订是公司首次中标的核岛风机项目,对公司后续开发核电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于2021年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以来,积极加大研发和制造的投入,积极扩大在核电板块的市场规模。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并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与中核能源签订的《CX项目一期核岛风机设备采购合同LOT404A》;
(二)公司与中广核签订的《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LOT150Aa(核岛HVAC系统风机设备)供应合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