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1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367,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9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盛旭、程松楠、于海荣、郑美娟、唐明飞、陈伟、李小玲、徐长密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 0011012394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32,619,214.07元、资本公积211,308,290.55元(母公司口径)。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税)。本次公司派发的红利所涉及的税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5,4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核产业发展基金(海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4,282,130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情况,计划未来一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不超过 45,2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 |||
银行名称 | 授信(不超过)额度(万元) | ||
中国银行 | 3,200 | ||
农业银行 | 5,000 | ||
招商银行 | 3,000 | ||
中信银行 | 6,000 | ||
民生银行 | 3,000 | ||
恒丰银行 | 2,000 | ||
威海商行 | 3,000 | ||
工商银行 | 3,000 | ||
建设银行 | 5,000 | ||
浦发银行 | 5,000 | ||
平安银行 | 5,000 |
兴业银行 | 2,000 |
合计 | 45,200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6万元/人。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55,4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7,312,130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55,4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7,312,130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董事张开芳女士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7,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8,589 | 100% | 0 | 0% | 0 | 0% |
九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8,489 | 99.87% | 100 | 0.13% | 0 | 0% |
十三 | 关于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78,489 | 99.87% | 100 | 0.13%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建生、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盛旭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