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克莱特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克莱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8,6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授信(不超过)额度 |
建设银行 | 5,000 |
农业银行 | 10,500 |
中国银行 | 13,100 |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5,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7,425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办理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9,9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9,9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二、 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288-1号1616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 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克莱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综上,保荐机构对克莱特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孔辉焕 | 艾玮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