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573,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4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5,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7,425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办理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9,9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9,9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73,3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登辉、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