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23  克莱特(831689)公司公告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602,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4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602,7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登辉、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