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司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及时向信息披露负责人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信息。第九十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公司应当参照上述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九十四条 信息披露负责人向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应当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积极给与配合。
第十四章 附则第九十五条 北交所对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已披露信息存在问题的,可以采用要求说明、公开问询等方式,要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荐机构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需要公司回复的,公司应当及时回复,并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九十六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移送行政、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第九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九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