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31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怡乐路181号D栋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国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48,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674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
2022年年度报告》、《拾比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社会经营环境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
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72,245,734.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3,403,845.7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0,97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438,8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95,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88%;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1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事项,关联股东珠海市拾比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拾比佰(澳门)有限公司、杜国栋、刘丙炎、刘翠香予以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46,4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43%;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5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1,165,187 | 99.811545% | 2,200 | 0.188455%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纪勇健、涂露露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