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57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怡乐路181号D栋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国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19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00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3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鉴于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经营租出获取收益,公司拟将房地产租赁业务加入经营范围,对经营范围进行增补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重新表述,并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2)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对《公司章程》予以补充完善。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补充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予以披露的《拾比佰: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195,2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纪勇健、罗宇博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