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拾比佰(831768)公司公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一)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二)公司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第2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日,以2023年6月6日为除权除息日,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因利润分配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变化,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6.27元。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调整后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触发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达成时,公司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股票;(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本次稳定股价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三)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