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回购》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近期股价及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等因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成、赵峰、王东升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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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