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B座科达自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国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14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16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56,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思洁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143,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安燕晨、余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