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科达自控(8318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3-126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1号》)以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所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四)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五)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六)任职,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七)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