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4-052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建成、赵峰、王东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6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数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50万股-1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六)回购股份数量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81),本次权益分配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因权益分派导致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19.8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价格上限调整前公司已回购股份127,850股,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8,500,634.92元-18,500,634.92元,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934,3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2)。 |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16日开始,至2024年5月15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50.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分别减持数量不高于260,000股、51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高于0.336%、0.66%。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68)。截止2024年5月7日,上述股东分别减持股份120,000股、240,000股,减持数量分别占总股本0.16%、0.31%,详见《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情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七、 备查文件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