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4-056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B座科达自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国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354,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9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作出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合理回报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股权登记日的公司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基于企业战略规划,为保障战略目标落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编制了《山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3,9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峰)》。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四 | 关于山西科达 | 278,100 | 99.9641% | 100 | 0.0359%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丹、王宇飞
(三)结论性意见
自控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