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三维股份(83183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834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未来可持续性发展,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5,499,937.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444,239.72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0,000,00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0,400,002.1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现金与股利(或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份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三)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

(四)公司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或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理由及未分红现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意见。

(五)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公司制定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公司制定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