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长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柴斌锋、王洪阳、孙民杰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74,733,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柴斌锋、王洪阳、孙民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柴斌锋、王洪阳、孙民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7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柴斌锋、王洪阳、孙民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有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