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柴斌锋、王洪阳、孙民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