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4日 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彭宗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