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参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本次拟投资金额不超过4,315,500元人民币,投资后取得中裕科技不超过0.35%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参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本次拟投资金额不超过4,315,500元人民币,投资后取得中裕科技不超过0.35%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3日
法定代表人:黄裕中
实际控制人:黄裕中、秦俊明
主营业务:流体类传输软管、修复内衬软管、消防器材及其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消防、远程供水、城市给排水、应急救援、通讯、油气输送车辆及其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租赁;消防、供水、油气输送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租赁;非开挖修复工程、管道安装及管道修复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637.85万元
实缴资本:7,637.85万元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投资情况说明
根据中裕科技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末总资产为628,039,660.98元,净资产为346,345,819.51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06,739,996.78元,净利润为92,205,249.80元。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为公司单方面投资,投资后公司持有中裕科技不超过0.35%的股份。
2. 被投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为公司单方面投资,投资后公司持有中裕科技不超过0.35%的股份。
根据中裕科技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末总资产为628,039,660.98元,净资产为346,345,819.51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06,739,996.78元,净利润为92,205,249.80元。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根据中裕科技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末总资产为628,039,660.98元,净资产为346,345,819.51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06,739,996.78元,净利润为92,205,249.80元。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定价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中裕科技和其主承销商根据其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公司以此公开发行价格作为本次投资交易定价依据。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投资金额不超过4,315,500元人民币,投资后取得中裕科技不超过
0.35%的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有助于技术和资源整合,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有助于技术和资源整合,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中裕科技的督查,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中裕科技的督查,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本次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本次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