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9 号)核准,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公司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2021年1月23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1,181,549.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64,852,984.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金额13,312,264.15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1,540,720.05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分别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93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9 号)核准,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公司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2021年1月23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1,181,549.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64,852,984.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金额13,312,264.15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1,540,720.05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分别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93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18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93.4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3.49万元。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淼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淼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浩淼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浩淼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154.0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93.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154.0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09.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10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 是 | 5,154.07 | 4,093.73 | 4,309.06 | 83.61% | 2023年5月20日 | 不适用 | 否 |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 | 是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级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154.07 | 4,093.73 | 4,309.0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万元,低于公司原定的16,34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基于以上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原计划投入的三个募集项目当中的“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截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93.4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3.49万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