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工会主席程国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4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职工代表42人,请假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阿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李阿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会,任期三年,与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李阿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