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徐亮、朱曙夏、韦邦国、李志军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曙夏、韦邦国、李志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联董事郭刚建、章钦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联董事郭刚建、章钦回避表决。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