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9 号)核准,截止2020年12月18日,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2021年1月23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1,181,549.00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64,852,984.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金额13,312,264.15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1,540,720.05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分别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93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1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使用情况 |
中国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 | 632534785 |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次注销 |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此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166.47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民生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