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为维护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1)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规定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公司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第四个月至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1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1)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规定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公司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第四个月至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精选层挂牌,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尚处于在精选层挂牌第四个月至三年内。
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10月10日为触发日。公司将依据稳定股价预案,安排后续相关事宜,并发布相关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