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71,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徐亮、朱曙夏、李志军因个人原因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71,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下列公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1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2)
《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4)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23)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1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71,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 833,757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肖郑东、张大林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