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9  浩淼科技(831856)公司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2023年10月19日,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制定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 截至2023年11月28日,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票0股。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为维护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制定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 截至2023年11月28日,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票0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倪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16,809,10019.30%
经理
倪代红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务副总经理11,399,17213.09%
倪红艳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11,086,13012.73%
倪海燕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10,760,20012.35%
倪世和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400,0005.05%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截止2023年11月28日止,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 已触发本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终止条件的第4条,增持主体的本次增持义务终止。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增持 数量(股)增持 比例(%)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价格区间(元)增持总金额(元)增持完成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情况
倪军00%不适用不适用0016,809,10019.30%
倪代红00%不适用不适用0011,399,17213.09%
倪红艳00%不适用不适用0011,086,13012.73%
倪海燕00%不适用不适用0010,760,20012.35%
倪世和00%不适用不适用004,400,0005.05%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