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倪军、章钦、徐亮、朱曙夏、韦邦国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号:2023-13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拟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张红、乐发义、周文、合肥弘博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姜波、何琴芬、侯桂英等签署《终止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拟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张红、乐发义、周文、合肥弘博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姜波、何琴芬、侯桂英等签署《终止协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