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

查股网  2024-04-22  浩淼科技(831856)公司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

本人周兰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25日,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7月25日离任。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内在任期间的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在任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代表进行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董事会会议。分别是2023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7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均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相关材料,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材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况进行跟踪,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核,并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共发表了5份独立意见,分别是2023年4月22日发表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7日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管理层充分沟通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忠实、勤勉、诚信、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取得了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及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整体规划,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

2、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并保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兰2024 年4月 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