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淼科技”)于2024年5月15日接到公司董事徐亮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以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徐亮先生于2024年5月1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浩淼科技183,906股,占公司总股本0.211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
姓名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价格(元) | 增持股数(股) |
徐亮 | 大宗交易 | 2024年5月14日 | 89.01 | 4.84 | 183,906 |
二、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姓名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徐亮 | 1,100 | 0.0013% | 185,006 | 0.2126% |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本次公告前6个月,徐亮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徐亮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浩淼科技股票,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 徐亮先生不排除未来在合适情形下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徐亮出具给公司的《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