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关于子公司安徽舜宇拟开展汽车智能化项目的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安徽舜宇拟开展汽车智能化项目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全椒县取得213亩土地,拟建设汽车智能化及高档制造装备(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栋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一期建筑面积约56735平方米。一期土建投入不超过1亿元,主要建设资金为银行项目贷款。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全椒县取得213亩土地,拟建设汽车智能化及高档制造装备(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栋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一期建筑面积约56735平方米。一期土建投入不超过1亿元,主要建设资金为银行项目贷款。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项目建设,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项目建设,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安徽舜宇拟开展汽车智能化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全椒县取得213亩土地,拟建设汽车智能化及高档制造装备(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栋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一期建筑面积约56735平方米。一期土建投入不超过1亿元。
本次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的合法合规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将按照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的合法合规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将按照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本次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布局,拓展公司客户资源,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控制度,明确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也是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也是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