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0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3-08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