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4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5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舜宇精工检测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 号,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6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舜宇精工检测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 号,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完善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重新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修改如下:
为完善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重新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修改如下: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十九条 除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同意外,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担保对象提供的反担保的金额不小于 | 第十九条 除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同意外,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担保对象提供的反担保的金额不小于 |
公司担保的数额。担保对象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 公司担保的数额。担保对象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不要求提供反担保。 |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之 日起生效实施。 |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6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律师姓名:肖佳佳、聂运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