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3-107)。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
2023-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育新、尤敏卫、周晓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
2023-10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