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徐殷鹏先生和秦松涛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黄蕾蕾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内部工作安排变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殷鹏先生和秦松涛先生保持不变,拟变更徐德盛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德盛,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徐德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