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57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加宁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钱育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7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钱育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长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监事邹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朱长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7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提名黄加宁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秋婵、代冰倩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黄加宁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4月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朱长胜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4月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