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5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发出,因2024年8月20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的辞职报告,经监事会讨论,于2024年8月21日补发新增《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通知,经全体监事同意后,此提交议案到本次监事会审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7)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章霞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章霞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