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关于完成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1  创远信科(8319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3-11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公告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毕,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激励对象中有7名人员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985份。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因到期未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七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截至行权有效期

届满,7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89,353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七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若在2021年授出,则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相同。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50%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创远JLC1、850024

2)注销数量:2,028,338份

3)注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完成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中登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