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关于完成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毕,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情况
1.注销股票期权概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创远JLC2、8500442)注销数量:538,000份3)注销日期:2024年4月24日
2.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业绩未达到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达行权条件合计53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的规定:
预留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授出,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2亿元且公司2022年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申请数不低于50个及新增软件著作权申请数不低于25个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5亿元且公司2023年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申请数不低于60个及新增软件著作权申请数不低于30个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完成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中登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