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3、2023年11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及《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5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4、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3年11月17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以2023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万份股票期权。
7、2023年12月22日,公司在北交所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实际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792.602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共计1,983,680份股票期权。
根据《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1,983,680份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