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巫界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169,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回购 26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94,360,000 股减少至91,680,000 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和《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169,4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莉律师、胡娟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