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32元/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4,131,786.73元,不超过8,263,573.86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76,651股-1,553,303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5%-1.6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 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5.32元/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今,股票价格始终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暂未进行回购。
二、 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月14日,公司后续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股价的整体
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