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仕兵)
证券代码:832000证券简称:安徽凤凰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仕兵)
本人杨仕兵担任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杨仕兵,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年2月-至今,任教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系。现任安徽百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当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应当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方式 |
杨仕兵 | 7 | 现场出席7次 | 4 | 现场出席4次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 同意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 同意 | ||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二)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1、于2023年4月17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于2023年8月21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3、于2023年10月25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于2023年12月27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2023年年报项目——计划阶段与治理层沟通。
五、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任免董事相关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日期 | 工作时长 | 工作内容 |
1 | 2023.2.7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2 | 2023.2.24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3 | 2023.4.17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4 | 2023.4.21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5 | 2023.4.26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6 | 2023..5.24 | 1天 |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7 | 2023.7.10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8 | 2023.8.2 | 1天 |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9 | 2023.8.21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0 | 2023.8.23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1 | 2023.9.12 | 1天 |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2 | 2023.10.25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门委员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3 | 2023.10.27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4 | 2023.11.15 | 1天 |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15 | 2023.12.27 | 1天 |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 |
九、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仕兵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