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1、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5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5月25日起12个月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上刊登的《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披露标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截止2024年7月8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7,500.00万元,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国元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元鼎尊享131号 | 1,000.00 | 3.20% | 186天 | 保本类浮动收益 | 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 自有资金 |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 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类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但仍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安泰保盈系列510期收益凭证 | 1,600.00 | 4.00% | 2024年5月30日 | 2025年5月30日 | 无固定投资方向 | 自有资金 | 否 |
备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有:
1、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期货-粤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90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1,500.00万元。
3、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资管财富安享158号” 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1,000.00万元。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证券股份邮箱公司安泰保盈系列488期收益凭证”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1,500.00万元。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管理规定》
(二)《国元证券【元鼎尊享131号】浮动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三)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