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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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第二十三条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聘用其承担审计工作:
(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其他证明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