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田野股份(832023)公司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2023年5月25日,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67)、《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68)。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1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个交易日,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由于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述事项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对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