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9  田野股份(832023)公司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3】第0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田野股份)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你公司披露《参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8,000万元与北京方富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富创投”)共同成立方富田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市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双方出资占比均为50%,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方富创投。投资基金主要与政府引导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合作设立子基金,投向公司产业链相关项目或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

请你公司:

(1)说明该基金管理人是否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联方是否在投资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是否拟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如有,请说明任职情况、主要权利义务安排、认购份额、认购比例;

(2)说明该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模式,包括其管理和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人员委派情况;结合公司出资比例情况,说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对拟投资标的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是否对该基金构成控制、未将该基金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合伙协议条款关于决策事项的约定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3)说明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否已形成初步投资计划,是否已有潜在投资标的;结合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状况,说明设立该投资基金是否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说明合伙协议是否签订,如未签订,请说明协议拟签订时间;合伙协议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条款;

(5)2015年7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并购母基金的公告》,出资9,900万元与北京方富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并购母基金天津方富田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方富田野”),该合伙企业于2015年9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请说明该次基金管理人和本次投资基金管理人方富创投是否为同一基金管理人;天津方富田野的基金进展情况、存续期的投资收益情况、风险评估情况及是否发生过资金占用的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