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为维护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公告号:2022-054)。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由公司实施回购计划。截至 2023年8月9日,公司回购计划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由公司实施回购计划。截至 2023年8月9日,公司回购计划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 |
持股数量(股) | 股比例(%) | ||
姚玖志 | 实际控制人 | 32,071,200 | 9.80% |
勐海志存高远茶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15,942,800 | 4.87% |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公司2022年度未现金分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玖志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20%。姚玖志2022年从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为53.12万元,单次用于增持股票资金金额不超过2.66万元,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10.62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玖志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0元。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增持 数量(股) | 计划增持 金额(元)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合理价格区间(元) | 增持资金来源 |
姚玖志 | 不超过100,000 | 不低于200,000 | 竞价 | 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窗口期不交 | 不超过3.64元/股 | 自有资金 |
易) | ||||||
勐海志存高远茶业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0 | 不低于100,000 | 竞价 | 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窗口期不交易) | 不超过3.64元/股 | 自有资金 |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结果公告。
1、本公司的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稳定股价措施涉及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增持主体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方案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稳定股价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的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稳定股价措施涉及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增持主体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方案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稳定股价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按如下措施进行信息披露和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