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2024年7月25日,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股票已在一定期限内的收盘价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65元,本次稳定股价措施于2024年10月 22日触发终止条件,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终止。
(一)本次增持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单丹 | 董事、总经理 | 4,928,960 | 1.5059% |
张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0% |
张雄斌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0 | 0% |
郑定成 | 副总经理 | 16,000 | 0.0049% |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实施稳定
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
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三、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情形
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65元,已触发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第1条,增持主体的本次增持义务终止。
四、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
股东名称 | 增持 数量(股) | 增持 比例(%)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价格区间(元) | 增持总金额(元) | 增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单丹 | 133,000 | 0.0406% | 竞价 | 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 2.32~3.13 | 319,390 | 否 | 5,061,960 | 1.5466% |
张雄斌 | 8,499 | 0.0026% | 竞价 | 2024年9月18日 | 2.34~2.35 | 19,930.06 | 是 | 8,499 | 0.0026% |
郑定成 | 20,300 | 0.0062% | 竞价 | 2024年9月26日 | 2.52 | 51,156 | 是 | 36,300 | 0.0111% |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未在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