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0  田野股份(832023)公司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7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7人,代表本持股计划份额879.06万份,占本持股计划份额的100%。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且不担任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单丹等7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但未参与表决;本次出席但未参与表决的份额合计175.26万份。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表决权的份额数为703.80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员工持股

计划,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除表决权)。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2、表决结果:同意703.8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选举王山、罗毅龙、李灏铭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王山为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罗毅龙为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李灏铭为公司采购中心采购经理,管理委员会委员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2、表决结果:同意703.8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山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

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有效。

2、表决结果:同意703.8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